12月13日,集团公司与平果县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谋划推动更多与平果县相关的项目纳入自治区和国家层面重大项目盘子,推动平果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平果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唐咸秋,平果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更生分别代表集团公司和平果县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及资源,主要通过ABO、PPP、EPC、施工总承包等模式在交通基础建设、城市(园内)综合及特色小镇开发与建设、矿产旅游资源开展、股权合作等领域开展合作,共同推进平果县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投资。经双方协商,初步选定包含二级路网、市政工程在内的14个项目开展先期合作,总投资金额约50.56亿元。(广西路建集团 供稿)
相关热词搜索: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1635号